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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與上司曖昧留宿酒店 坦承交往辯「醉酒無性行為」

中時新聞網
簡銘柱
小偉坦承與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確有交往,但強調兩人只有一次因酒醉外宿,且並未在當晚發生性行為。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小偉坦承與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確有交往,但強調兩人只有一次因酒醉外宿,且並未在當晚發生性行為。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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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名男子阿德(化名)因妻子小美(化名)與上司小偉(化名)過從甚密,涉嫌共同外宿旅館過夜,導致夫妻關係破裂,阿德控告兩人侵害其配偶權,並請求165萬元賠償。法院經審理,認定兩人雖未被證實發生性行為,但其親密互動已超越一般社交界限,判兩人連帶賠償阿德30萬元。

根據法院調查,阿德與小美於2013年8月結婚,並於2017年離婚,但兩人於2020年再婚,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。阿德指控,小美擔任小偉的秘書,兩人在工作期間互動頻繁,甚至經常使用通訊軟體曖昧互稱「寶貝」,並於2023年10月14日借工作之便,雙雙留宿台北市一間高級飯店,疑似發生不當關係,嚴重侵害阿德的配偶權。阿德遂依《民法》相關規定,對兩人提起訴訟,要求賠償165萬元。

對於阿德的指控,小偉坦承與小美在婚姻存續期間確有交往,但強調兩人只有一次因酒醉外宿,且並未在當晚發生性行為。小美亦辯稱,兩人交往僅一個月,當晚陪同小偉醉酒後送其返家,隨後自行返家,並無性行為發生。
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40927004595-260402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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